泰国远行党议员在下议院会议上提出了“婚姻平等”修订草案
泰国远行党议员在下议院会议上提出了“婚姻平等”修订草案,该议员提议修改《民商法典》第1章(一般法)、第5章(家庭法)及第6章(财产法)部分内容。
1.要求允许同性及异性合法订婚、结婚。
2.允许同性、异性配偶合法享有同等权利、义务,将夫妻关系修订为配偶关系。
3.财产分配方面,建议将多条规定中的“夫妻”词眼修改为“配偶”;
4.订婚方面,允许17岁及以上同性或异性订婚,并将有关条例中的“男方与女方”词眼修改为“订婚者与接受订婚者”;
5.结婚方面,提议允许18岁以上同性及异性依法结婚,仅需将相关条例中的“男女”词眼替换为“人士”,以便于为同行婚姻立法。
泰国下议院秘书办听取了议员的提议后,表示此修订草案将公开征求77府民众的意见。
1.民众是否认为应修改法案允许同性及异性合法订婚;
2.民众是否认为应修改法案允许同性及异性合法结婚;
3.民众是否认为应修改法案将适婚年龄调整至18岁;
4.民众是否认为应修改法案允许同性配偶与异性配偶享有同等权利、义务等。
据悉,此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泰国各府民众意见的新闻传开后,当晚“婚姻平等”登上了泰国热搜并持续高挂泰国热搜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