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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莎红牛太子诽谤案新进展:被诉2人面临天价赔偿,法律公正不容挑衅

在泰国,娜莎红牛“太子”案近日成为舆论的焦点。

两位被起诉诽谤的人士将面临可能改变他们人生轨迹的巨额赔偿。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个人名誉的重大伤害,也触动了法律对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之间平衡的敏感议题。

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作为一项强有力的法律工具,旨在对那些有重大影响或主观故意作假施害行为的个体或企业进行惩戒。172024zspe8g316q18qs86.png

通过让施害者承担远超实际损害数额的经济赔偿责任,不仅能够有效地起到警示作用,还能够防止市场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及其他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制度的覆盖面相对有限,惩罚性赔偿力度不够大,对于真正的作假施害者而言,警戒性还远远不够。

此外,实际执行中的追溯性不强,很多时候仅仅是让销售者承担责任,生产者就事论事地赔偿,与其通过不法行为获得的巨大利益相比,相关的赔偿责任微乎其微。

针对这些问题,为了让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真正落地并发挥其应有的效能,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有必要对现有的相关法律进行及时和完善修订,明确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的相关标准及适用范围,以增强其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

其次,建立明确且强力的追溯机制至关重要,一旦发现有作假尤其是故意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必须明确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对生产者、批发者、终端销售者一追到底,确保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追究。172021kyfqey2ayy2ls45t.png

对于追溯不力的,应当设立严肃的惩戒制度,以此来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严格执行法律要求,不留有任何逃避法律责任的空间。

此外,针对消费品领域维权的司法执法程序也应进行优化和简化。

减少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障碍,降低维权成本,使得司法机关能够更加大胆、高效地为消费者维权。

娜莎红牛“太子”案的发生,提醒我们名誉权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对于保护个人及企业名誉权的必要性。

面对诽谤等侵害名誉的行为,法律不仅要为受害者提供足够的保护,更应通过惩罚性巨额赔偿等手段,强化对此类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正义伸张,也是对公众利益的维护,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

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法律界、企业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对现有法律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加强对不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我们有望在不久的将来看到一个更加公平、有序、健康的消费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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